《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中的亲属是指法律意义上的亲属,是指具有婚姻、血缘或者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受法律调整的彼此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
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
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隔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
直系姻亲即配偶的直系血亲,包括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岳母。
所以,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国考政审材料如何准备?哪些情况不合格?
政审的形式
政审是被录用为公务员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组织部在笔试、面试、体检都结束后,会组织招考单位人事部门一起开会,告知后续政审事项。会后,再将考生当初报名提交的一些资料和基本信息交给录用单位,以便政审时核对,招录单位在政审时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政审分为函审和面审两种形式:
函审: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
档案的审查重点是年龄、工龄、党龄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称和奖惩等基本信息。
审核的原则是看内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有篡改、伪造、与事实不符等问题,还有档案中记载内容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录用的情况。
面审: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学校、单位、社区等进行实地调查、考察谈话。根据谈话内容撰写考察报告,并将考察报告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应届毕业生:走访所在院校,通过与学校老师、同学的谈话了解他们对考察对象的评价,包括考察对象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以及遵守校规校纪等各类情况。
其次还需走访户籍所在地的社区,通过邻居和社区工作人员对考察对象的评价,从而了解其家庭成员的情况。
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就会去目前就职的工作单位,与单位的同事和领导面谈交流,了解考察对象往期的工作情况、与同事间关系等,时间都不会很长。
同时也会走访户籍所在地的社区,通过邻居和社区工作人员对考察对象的评价,从而了解其家庭成员的情况。
待业人员:待业人员就会去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如果毕业时间较短,就考上了公务员,也会去毕业院校实地走访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如果离职时间较短,也会去上一份工龄稍长的单位实地走访。